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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岩土及地下工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(同济大学)开放基金申请指南
发布时间:2013-04-29   阅读量:1078

 本重点实验室自2007年2月由教育部正式批准在同济大学立项建设以来,按照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的开放要求,自2008年起面向国内外征集开放基金项目,连续五年批准了约30项国内外访问学者的申请,取得了持续对外开放、合作与交流的良好效果。经研究,本年度继续设立专项开放研究基金,资助国内外学者和科技工作者来实验室开展科研工作。

 

1、资助范围

开放课题应紧密围绕本重点实验室的主要研究方向,资助意义重大、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和应用前景的研究项目。本年度开放课题主要资助的研究方向如下:

  1. 土体渐进破坏理论与软土工程
  2. 土体宏细观理论与环境土工灾变防治
  3. 土体多场耦合理论与灾害控制
  4. 地下工程安全理论与风险控制
  5. 城市地下空间与岩体地下工程

 

2、申请资格

同济大学校外从事与岩土与地下工程有关的国内外高级、中级科技人员、青年科技工作者均可申请本实验室的开放基金。

 

3. 资助金额

申请者必须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申请资助金额,开放基金的资助强度一般每项不超过4万元。原则上每个方向批准一项,合计共资助5项左右。

 

4. 项目执行期限

每个项目实施期限为两年,即2013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。

 

5. 考核标准

每个开放基金资助课题应在国际学术期刊发表1篇被SCI检索的论文(有正式的检索号),且同济大学合作者需列为论文的共同作者,作者单位之一必须标注为本重点实验室,并注明课题批准号。

 

6. 项目的实施与管理

批准的开放课题资助经费实行一次核定,两批拨款。项目批准后,即拨付课题资助经费的50%至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;其余50%待课题结题验收后即拨付。

项目负责人应当按照项目计划书组织开展研究工作,做好资助项目实施情况的原始记录,填写项目中期报告。

自项目资助期满之日起60日内,项目负责人应当撰写结题报告、编制项目资助经费决算;取得研究成果的,应当同时提交研究成果报告。

如由于客观原因不能按期完成研究计划的,项目负责人应当于项目资助期限届满90日前提出延期申请,申请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1年。

 

7.申报程序

(1) 开放基金申请人应认真阅读有关申请说明,申报课题必须符合本实验室的研究方向,属于2013年资助研究内容的范畴,并具有本重点实验室固定研究人员合作。同济大学有关研究人员的介绍,可查阅:Http://Geotec.Tongji.Edu.Cn/Keylab/

(2) 本年度开放课题申请截止时间为2013年6月10日(以邮戳日期为准)。申请书须以纸质一式2份寄给:

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(邮政编码200092)

同济大学岩土及地下工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

马险峰 老师 收(电话:021-65984993,E-Mail:xf.Ma@Tongji.Edu.Cn)

除纸质申请材料,申请人须提供申请书及附件的电子文件(PDF格式),并注意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申请书的内容应严格一致。

(3) 最终结果将于2013年9月前公布。

 

 

岩土及地下工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(同济大学)

2013年4月24日

 

2013年度开放课题申请指南下载

2013年度开放课题申请表下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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